目前分類:真情小故事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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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耶穌的話去做

 

文/束克勤(更生團契志工)

 

我們是於 97 年天使樹的關懷活動中,進而接觸到潘姓受刑人的家屬。他犯下弒親的罪,因為向父親要200元買酒,當時中風的父親不給他,他竟然活活打死親生父親。他的小兒子才幼稚園小班,看到爸爸打阿公,跑上去擋爸爸,不許他打阿公,他就把兒子猛抓起來,往阿公的身體砸下,又把他的父親拖進房活活的打死。因他有精神疾病,法官判6年與強制執行3年。

 

我因天使樹活動進而接觸到這個家庭,剛開始只要去看望潘姓受刑人的母親,她總是淚流滿面,讓人看了很心酸,她每個星期一、三、五日要洗腎,並要照顧潘姓受刑人留下的二個兒女,媳婦也早在發生事情之前離婚。接觸潘姓受刑人的母親半年多,我們教會松年團契負責人張傳道與我一同關懷他們,半年後她臉上開始有笑容,她說她要信耶穌,牧師就帶領我們去她的家中除偶像,經過兩、三個月後,她受洗之前對我說了一句話,讓我流下眼淚,她說:「克勤,上帝說要愛世人,要饒恕那些傷害我們的人,一個是我老公,一個是我的兒子,死的放水流,活的才是實在,要信耶穌,就要照祂說的話去做。」

 

我更相信一人信主,全家必定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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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愛使我饒恕自己

 

文/林藝天(中途之家學員)

 

從小我就是一個好動愛玩的孩子,面對父母的管教總是不當一回事;父母的教育是歷代傳承的【打罵教育】,但也常爭吵打架,我們家的三個小孩時常在半夜中,被吵架打罵聲中嚇醒,甚至躲在棉被裡哭泣。在學校音樂課常唱:「我的家庭真可愛」;而我唱的是:「我的家庭如戰場」。

 因此也使我心中形成一股仇恨的心,這股無形的力量如同酵一般發酵,形成報復、以暴制暴的心態,只要不順我意,就會用暴力或故意行惡來報復。國中時就不喜愛待在家裡,於是與校外的人廝混不願回家,把暴力的心態和行為帶入社會,家人也對我無可奈何,與其說是生存,但最終的原因是報復的心態使然,放縱自己一錯再錯。那時,我發現我恨家人、恨社會,卻不願承認我的行為已傷害家人,更傷害了自己也危害了社會,常藉著毒品來逃避、麻醉自己,更成了警局的常客,最後便以監獄為家。

 現在認識了耶穌基督,因著主耶穌的恩典,接納、赦免了我過去無知所犯的一切罪,更賜下聖靈光照我,讓我勇於面對自己,引導我走出過去的陰影。在這一年多來,靠著主使我脫去暗昧的行為,除去敗壞的習慣如:菸、酒、檳榔、毒品、情慾和惡脾氣,只要是上帝所不喜悅的事,都藉著禱告一一除去。主的寶血洗淨了我的罪,主的愛使我饒恕了自己;因「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五章十七節)

 耶穌的愛改變了我,從個性、習慣和價值觀,使我體會到「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幾時就除去了。」(哥林多後書三章十六節)讓我的家人重新接納了我,更支持我前往更生團契追求各樣的學習與裝備。雖然得到家人的接納,但在這一陣子仍對弟弟感到相當內疚,從小他不但得忍受家裡的吵鬧,卻也因他是家中的么子,所以每當我不愉快時,他便首當其衝成為我的沙包,或許也因此導致他現在不太與人有太多的互動,每當我回家或是有人在他面前提及我,他都是以冷默的態度回應。讓我心裡感到相當難過。於是,趁著這一次母親節回家,再次誠懇的向他道歉,剛開始他仍冷漠的拒絕我相談的要求,這是我早已料到的場面,所以早有預備心來面對,無論他如何的對待,我還是緩緩的將心中的內疚和歉意表達出來,最後向他說:「我並不是要求得他的原諒,而是盼望他不再被仇恨的心所轄制。」說完後,他眼中泛著淚水,不願正面對著我,但還是被眼尖的我看見了,雖然他沒有回應我,但是我知道神已經在他心裡運行作工軟化了他的心,釋放了壓制他多年的仇恨,這時心裡想到了主的話:「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馬太福音五章廿三~廿四節)當下我知道上帝饒恕了我,也釋放了弟弟綑綁的靈,我的眼中也帶著感恩的淚水離開房間。

 感謝主的恩典赦免了我,使我原諒了自己,並讓我有勇氣面對我傷害過的人,和傷害過我的人。「因祂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斷了中間隔斷的牆」(以弗所書二章十四節)上帝的愛在這一年多以來,帶領我與家人的關係和好,現在我也相當珍惜和享受與家人相聚的時刻,這是上帝賜予我最大的恩典,也是堅定我信心的源頭,促使我在走主的道路上,無論遇見任何的苦難掙扎都不會放棄,因為祂的恩典夠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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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回頭

文/莊濬祥(更生團契同工)

我出生在一個沒有愛的家庭,在我出生的那一刻,就沒有得到我父親的認同,因為父親想要女兒,原本想把我賣了,幸好我阿嬤插手,決定要扶養我,所以在六歲以前我是由我阿嬤養大的,衣食無缺,甚至被寵壞了。六歲那年,因阿嬤過世,讓我返回了原生家庭。

因阿嬤的溺愛,讓我在家中格格不入,再加上我對我的父母親非常陌生,讓我對家庭產生了各種反感、排斥,再加上幾乎年年換學校,根本就交不到什麼朋友,讓我感到無聊、孤單,小一就會蹺家,小三開始迷網咖,也在其中交了不少損友,開始會偷東西,蹺家的次數也越來越誇張,打罵完全無效,最後只好把我送至寄養家庭了。

在寄養家庭的一年中,老實說,那是我最快樂的時光,因為有「愛」。但是好景不常,快樂的時光總是過得非常快,一年過去了,我再度回到原生家庭,通通都回到原來的樣子了,而且更變本加厲。也因我太想往外跑了,國一時我就離開家裡出去自己生活了。在我離開之前,我爸也離開了,所以家中也陷入了困境,但當時的我根本不在乎這些,只想著自己的一切,國二時我就進入餐廳工作,但是也在那學了更多的壞習慣,抽煙、喝酒、打架鬧事樣樣來,還曾搞過組織,國三畢業之後,脫離了最後一道能拉住我的防線,使我變得更壞,整天就是賺錢,賺完了就花,花不夠就騙,騙不到就去恐嚇等等的,在這期間也犯了不少的竊盜,雖然完全沒有被抓過,但卻每天過著心驚膽跳的日子,心中也充滿了空虛,不知道活著有什麼意義,也曾有輕生的念頭,感覺世上沒有一個真正愛我的人,甚至十七歲時,開始吸食K他命,但神真的很愛我,在我剛吸食兩個月後,就因竊盜入獄,也在此接觸到更生團契。我剛開始很排斥,因曾接觸過基督徒,給我的印象很差,我認為基督徒的愛都是假的,再加上我還緊抓著想要回到過去的想法,使我不想去接受新的事物,但事與願違,法官一次接一次的判我回少年觀護所,使我無法回到過去,到最後,我放下了,放下一切的想法,順其自然的過下去,事情就突然有了轉折,我被改判安置到更生團契的總部,讓我意想不到的是,我出來的第一天竟然是我十八歲的生日,而且還有人幫我慶生,而且竟是一群我不認識的基督徒,如果不是這顆震撼彈打在我身上,我早就逃掉了,也因此使我決定留下來探討這個信仰。

剛開始雖想留下來,但也是想說把一年待完就走了,但在這個團體中,我感受到了「真愛」,使我的心第一次感到溫暖;剛開始禱告時都很排斥,但是每當我禱告完時,都會讓我的心很平靜、很平安,這是以前所沒有過的,雖然都是牧師叫我禱告,我也是隨口應付幾句,但每次都會感受到心靈的溫暖,也因著牧師次次提醒,在其中也操練著我禱告,也越來越愛禱告,但我卻也害怕禱告,每次都是牧師叫我,我才敢禱告,直到有一次,因著聖靈的催逼,使我鼓起勇氣來自己禱告,但心中還是很害怕、緊張,擔心自己禱告不好,但當我開口時,心中的疑慮一掃而空,而且感受到更深的神同在……。

真正信主後的我,領受到了許多神的恩典,也體驗許多不曾體驗過的事物,像是騎獨輪車環蘭嶼、學會吉他、加入詩班(以前是音癡)等,甚至跟家裡重修舊好,現在跟母親也常常見面…,神真的很愛我,祂讓我沒留下犯罪的污點,讓我在十八歲就體驗到神的愛是如此的真實,我也在2009年12月10日受洗歸入主的名下,未來的路還很長,我希望能夠堅持到底,不讓神的揀選白白糟蹋掉,一生一世的跟隨主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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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恩讓我死裡逃生

北所/黃昭幃

神啊!我要感謝祢,感謝祢一直以來未曾放開我的手,即使我只是一個一無是處,又滿身罪孽的罪人,即使在世人眼中,我就是一個該死的殺人犯,祢卻始終這樣恩待我。

九年多前,我殺了人,而且是那麼凶殘的手段。這九年來,從地檢求刑開始,直到更五審判決,每一次,都是死刑的宣告,而每一次的宣告都代表一次希望的破滅,一直到更五審判決,我所有的同案被告全部改判確定了,只剩下我,還是維持著死刑判決,按一般常理來看,我是死定了!幾乎就是死刑會被確定的結局,坦白說,連我自己都不認為自己還有活下去的機會了。

從入獄之後,我的生命就處在不停的失去中-失去了妻兒,失去了從小照顧我的祖父母,連父親也都因為我犯了這樣的罪,憂慮的得了憂鬱症,幾乎無法自理生活,每失去一樣東西,我的心就像被掏走一塊,每一次失去,都包括了我對自己存在價值又多了一分懷疑,加上每次開庭時見到被害人母親的悲傷怨恨,我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有什麼資格要求任何人的憐憫寬恕。

常常我都在想,像我這樣的罪人,究竟是不是乾脆就放棄上訴,死了也許對所有人都是種解脫,我甚至在夜裡求告神,如果祢願意,祢就接我走吧!我真的好累、好累,好倦、好倦,我完全不知道像我這樣一個罪大惡極的人究竟還活著幹什麼?即使活著,我也已經一無所有,那段期間,我好孤單,好絕望,就連打官司的目的都只是為了對父母,還有一直在關心我的人有個交代,我根本看不到一絲的未來。

在那最絕望的一段時間,我連晨更禱告幾乎都看成了是種形式上的義務,因為我是個基督徒,所以我必須這麼作,有時連自己在讀的經文也沒去想,翻過就算了,我必須坦白說,那陣子我雖然相信神,卻又不是完全的信任,我的信心是不夠的,時好時壞。

在一次與弟兄的玩笑中,那位弟兄說,耶穌在曠野四十天不吃不喝,經過了三個考驗才得到神的認證,開始傳福音,你找不到神,乾脆也禁食四十天算了,至少你上了天國可以見得到神。相信嗎?我真的做了,雖然只是經過二個多星期,每天早上也喝了杯咖啡,但我真的就禁食禱告,在心裡不停的大叫,「神啊!神啊!祢在哪裡?祢讓我更清楚的感受到祢吧!我快要信不動了!」

禁食結束的最後一天晚上,我終於感覺到了神,在我心裡清清楚楚的浮現一些念頭:你真的認罪了嗎?你真的需要神嗎?你真的願意接受神成為生命的主,或者你只是希望獲得改判而已呢?這些念頭一浮現,我簡直羞愧的要死掉,我才發現自己有多虛僞,多不誠實,表面上我求神赦免我的罪,在團契聚會時表現的也很積極,有機會也向人傳福音,但是我還是在法庭上說謊。為了改判,我在案情上仍然避重就輕的說謊掩飾自己的罪,結果在這樣的情形下,我居然還敢求神幫助我改判,我居然求神替我圓謊,這不是太可笑了嗎?當我意識到我自己緊抱著罪不放,卻來妄求神,聖靈溫暖了我的心,我忍不住留下了淚,我向神說:「神啊!我什麼都不要了!我只要祢,我不要再在法庭上說謊了,如果說實話會被判死刑,被槍斃!那我也不管了,我只求祢要讓我時時刻刻感受到祢的愛。」

我不知道有沒有人有我這樣的經歷?當聖靈充滿的時候,我心裡的絕望和空虛全部被滿滿的暖意充實了,生命裡失去了的殘破也被修補了,我再也不願意失去那樣子有神同在,有神可以倚靠的感覺,我知道我真的尋見神了。

從那時起,我在官司上完全坦白,不再隱瞞,那一審是更五審,我依然維持原判,而我的同案在那一審改判較輕的刑度也確定了!我的案子只剩我一個人了,正如一開始所說,連我自己都覺得自己死定了。但奇怪的是我沒有絲毫後悔自己說了實話。儘管我知道說了實話肯定不會改判,但我沒有後悔。

對於死刑,我當然害怕,而且怕得要死。不過我更怕的是神不要我了!我絕對、絕對不要失去神,因為除了神以外,我已經一無所有了。我的親友大部分是避我遠之,這個社會更是容不下我這麼一個殘酷的殺人犯,而神,我的神啊!我真是不配得祢的恩典,但神偏偏就明明白白的讓我知道祂並不嫌棄我,神明白的告訴我祂愛我,祂是那樣的寶貝我,即使世上沒有任何人接受我,神也還是愛我,不會放棄我!

更五審原判後,我決定換律師,因為原本的律師一直是按著我之前的謊言為我答辯的,所以在我更五審辯論時突然坦白時,那位律師一下子也沒能反應過來。蘇錦霞律師是一位非常好的律師,在我的案子上也一直盡心盡力,只是由於我之前打官司說謊,我不願意讓蘇律師在我決定坦白後再為我辯護,因為那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極端,如果讓蘇律師繼續辯護下去,我擔心她會很不舒服,有那種害她反覆的味道,因此我求神,請祂再賜給我一位律師。

那時正巧聽見一位死刑定讞的連同學提到正為他打非常上訴的法扶律師高榮志律師,心裡閃過一個念頭,好像神在告訴我,就是這位律師了。所以我就拜託連同學為我介紹,高榮志律師也很爽快的答應了,並且為我撰寫了上訴最高法院的理由狀。

這一上訴,足足拖了一年的時間,我從來沒有上訴最高法院那麼長的時間過,這種情形是很糟糕的預兆,沒有人認為我有發回的機會了,但最後卻仍然發回了。發回更審的理由我完全看不懂,而高榮志律師則大為驚嘆,據他所說,那些理由如果不是非常謹慎小心的人是不可能發現的。感謝神,讓我遇上了一群認真的法官!給了我再一次的機會,而在這一年等待的時間中,神一直在我的生活中作出種種不可思議的奇蹟;如96年的中秋節前二天,我和同學閒聊中提到蛋黃酥,隨口說了句:「神啊!我要吃蛋黃酥!」結果隔天朋友送了六顆,我同房的乾媽送了12顆。中秋節當天所方又各自發了2顆,那年的中秋,我們幸福地被美味的蛋黃酥淹沒。瞧!神居然連這種事都照顧到了!還有太多太多的事無法全部寫下來,但在這一年多的時間裡,神一直在堅固我的信心,真真切切地告訴我,神是真實的,是充滿恩典的神。

發回更六審之後,我還是坦言自己的罪行,因為我真的意識到神不要我說謊,在幾乎完全沒有為自己的罪行作任何抗辯的情況下,很快的被法院宣布8月5日要宣判,可是卻突然因為法官調動的關係,我並未如期宣判,反而在10月6日當天重新開辯論庭,才知道自己換了一組法官,其中的庭長曾德水法官更是出了名的嫉惡如仇。巧的是10月6日是我的生日,知道的朋友都開玩笑的說,我是去領「生日禮物」的,沒有人看好我在這位審判長手下會改判,但是當天的這組法官卻真的是神賜給我的─生日禮物。

我不知道為什麼有許多人對這位審判長有那麼多負面的看法?但是對我而言,這位審判長無疑是神差來的天使,他是我碰到唯一一個願意主動幫助我,要我找親友替我出面與被害人家屬和解的法官,也是唯一一個敢當庭說只要能和解,一定放我一條生路的法官。可惜當時我的經濟狀況真的不允許我拿出和解的錢來,雖然我真的好想好想補償,可是我確實毫無辦法。就在我以為又沒希望的時候,曾德水審判長意外的將宣判的日期拉到七個星期後,給我時間去和被害人談和解的事。當時的我只能暗嘆沒有能力和解,想不到這竟是神再一次彰顯大能的時候。

11月15日,星期四,更生團契的黃明鎮總幹事在我們每週四的團體輔導時突然駕臨,問我對和解的事有什麼想法,我只能坦白的告訴他,以我目前的情形實在是負擔不起和解的錢,我能做的只是將以後入獄服刑時的勞作金全部賠償給被害人,再就是靠一枝禿筆寫些文章試著投稿看能不能掙些錢賠給對方,其餘的等我出獄才有辦法。

我絕對想不到黃總幹事竟然說,由於一開始時我已賠了四十萬,希望再有六十萬湊一百萬賠給被害人家屬,黃總幹事也知道我的經濟狀況,所以和我的律師高榮志律師商量過了,團契這邊和律師那邊會想辦法替我籌一半,也就是三十萬,先給被害人家屬,其餘的三十萬我自己在裡面努力寫稿及勞作金再慢慢賠給被害人家屬,那時候我真是傻了眼!從來也沒聽說過這樣的事,真的有人願意為了一個死刑犯,一個大壞蛋出這筆錢嗎?

過沒幾天,黃明鎮總幹事又帶著前行政院長張俊雄先生來看我。當我看到一個曾經高高在上的大人物,竟然放棄那樣的身份地位成為團契的志工為神服事時,我真的好震撼!從張院長這位可敬的長者身上,我再一次感受到神的愛是何等神奇,神的愛可以完全把一個人改變成那樣謙卑,那樣柔和、慈藹的人。神的愛透過這一次的見面,讓我更加明白,雖然眼前我一無所有,但只要有了神,我什麼都有了!除了神以外,什麼都不重要了。

11月24日,早上十點,當我聽見曾德水審判長宣佈無期徒刑的判決結果時,我激動得眼淚都流了出來,心裡大聲的感謝神,九年多的官司終於告一段落。對於一般人而言,無期徒刑很重,對我來說,是神所賜的極大的恩典,我終於有機會在未來彌補我所犯下的罪行,除了要感謝那麼多幫助我的人,感謝給我機會的法官,更要感謝王媽媽(林梅雪女士)願意給我機會!「對不起,真的很對不起!我是這麼樣的傷害了您,感謝您願意寬宏大量的給我再一次的機會,我不會辜負這個寶貴機會的!」

感謝神!九年多裡我經過一次又一次的打擊,如果沒有這些打擊,我也永遠不知道自己有多麼軟弱,以為可以倚靠的自己,其實根本什麼也不是。

感謝神!在這些日子裡,我一次又一次的失去,卻在失去的背後,看見永不失去的祢。

感謝神!在我每次倒下的時候,祢給了我適時的扶持,讓我知道祢所加的試煉都是我所能承受的,並在勝過試煉後重新得力,更加堅固我的信心。

感謝神!在我缺乏的時候,賜給我夠用的恩典,讓我知道祢是永不偏待人的神,不只恩典夠用,而是「福杯滿溢」。

感謝神!無論在人的眼裡多麼糟糕的事,多麼不好的人,多麼巨大的變故,都在祢至美至善的計劃中。「萬事都相互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8:28)除祢以外,我一無所有。有祢,我什麼都滿足了。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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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諒對方,才是饒過自己

 
文/游林美雲口述
     李鴻志整理

 

九年前的聖誕夜,我十七歲的獨子阿德因參加朋友的烤肉聚會,被人誤殺,一刀斃命。當我趕到醫院看他時,他已變成冰冷的人,讓我一時難以接受,精神整個崩潰。因為兩天前他還回到宜蘭來,他是一個很孝順的孩子,我們母子之間有很多話可談,怎知兩天後他就成了……


在法庭上,兇手的父親說:「我沒錢賠你,我兒子要關幾年,隨便你。」聽了之後我更是難忍憤恨,心想「關幾年之後,你還有個兒子,但我的兒子卻永遠都不可能回來了。」所以,我的皮包暗藏著一把水果刀,隨時準備跟兇手同歸於盡,但在法庭上一直沒有找到下手的機會。當時我心想,即便兇手的體形比我高大,但能為阿德報仇雪恨,殺幾刀就算幾刀。


那時我精神崩潰到一個程度,徒步走到宜蘭百貨公司的童裝部,強行跟他們買了四個展示用的洋娃娃回來。我把洋娃娃穿好衣服、戴好帽子,一個放房間、一個放廚房、一個放客廳,希望阿德有一天能回來,但卻是不可能了。當時我準備要自殺,因為去年我的丈夫才因肝硬化死掉,今年又死了獨子,兩個最心愛的人離開了我,將來我還有甚麼盼望可言?正準備要自殺時,我也想到七十多歲年邁的父母怎麼辦,我不能對不起他們,那一刻的轉念才讓我沒有去尋死。


這時更生團契的志工也介入協調幫助。其中邱老師夫婦一直跟我保持聯繫,並在一次緊急病危時帶我到醫院就醫。因我患了三十年的癲癇症,若沒有即時就醫,隨時都有可能昏倒死去。


經更生團契從中協調,兇手的父母第二次從台北來宜蘭時,他們的態度完全改變。一見到我便馬上跪下來跟我說對不起,當場我嚇了一跳,因為從來沒有人這樣跪在我面前。我馬上扶起他們。就這樣,兩個受苦的母親一時相擁而泣,因為沒有一個母親希望這事情發生在自己的身上。痛哭一場後,眼淚真的把我們心中的仇恨、苦毒都化解了,因而賠償的事也很快地順利談妥。


有一天我突然想到楊媽媽也是個可憐的人,丈夫有家暴前科,現在車禍受傷在家養病;一個女人靠賣玉蘭花維生,處境也相當可憐。我想到楊姓少年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若沒有人關心他前途堪憂。正思想這事的時候,更生團契的邱老師夫婦也剛好來看我,我便向他們表達想去監獄看楊同學的意思,他們便幫我安排。


準備前往時,我先寫一封信告訴楊同學,第一句話就說:「我是阿德的母親,你一定感到意外吧!」接著我說:「會寫信給你,是因為要告訴你,下個禮拜我要去高雄看你……。許多親友知道我要去看你,都覺得我很無聊,為甚麼要去看一個傷害自己的人呢?但我覺得你需要關心……。」


楊同學事後也說:「接到信的那天下午,游媽媽就出現在我眼前了,她來看我,讓我感動不已。見到面我就一直抱著她嚎啕大哭。我跟她說:『游媽媽,請原諒我,我不是故意的。』游媽媽告訴我:『過去的事都已經過去了,你在這裡要乖乖的學習。』」


後來楊同學在回信上說:「我從來不曾這樣為讀書拼命過,今天能夠繼續堅持下去,我想就是有您的原諒吧!有時候我快要跌倒了,但這股力量又讓我重新再站起來。」離開監獄前,楊同學問我可不可以抱抱我,我點頭說可以。在擁抱時他說:「游媽媽,以後我出獄了,若能力許可讓我來照顧你的下半輩子。」我說:「你先照顧好你媽媽和自己,將來有機會,我會讓你照顧的。」


從高雄回來後,我打電話給楊同學的媽媽:「你的孩子這時候很需要你們的關心,若你們不去看他,以後他有前科很容易被幫派吸收。」其實,楊姓夫婦也很為難,因為平常靠賣玉蘭花維生,少賣兩天財務短缺的壓力也很大。但之後,他們還是聽我的勸,和我一起到高雄少年監獄去看孩子。


孩子離開我九年了,時間過得真快!去年聖誕節,我選擇接受耶穌作我救主的方式來紀念孩子。為何我會受洗?因為有太多關心我的基督徒一起陪伴我走過這段痛苦、孤單的路程了,從他們的身上我可以看到上帝是愛。


未信主前,記得有個親戚拜拜時,拜完後要收拾供桌卻發現魚不見了,她覺得很害怕。其實那是被貓叼走了,而且若給先人吃掉,豈不正合拜者之意嗎?這讓我反思很多。先人若能吃得到,我一定三餐都拜,但他們吃不到,最後還不都落入我們的肚子裡。這是我改信基督的原因──聖經告訴我們不要拜肚子,而是要敬拜真神。


目前法務部正推動「修復式正義」;亦即鼓勵受刑人寫信向受害者家屬表達道歉,讓雙方能修復關係,我也受邀作其中的推動者。世上沒有人願意讓傷害無故發生的,但傷害既已成事實就不可能改變,否則一命還一命,反而造成之後更大的悲劇。所以讓加害者悔改重新開始,也讓受害者學習寬恕,兩方才有面對新生的可能。


若要過新生活,一句誠心的「對不起」是雙方都要學習的。當然受害者家屬一定很不屑於對方說的「對不起」,因為一句話並不能換回一條人命;但有哪個行動能比對不起更能幫助自己重新開始呢?另一方面,此時的加害者若無從表達對不起,他的良心所受的折磨也很大,之後只能認命服刑了事,卻不能有新的開始,或對社會有新的貢獻。


這些都不是最好的方式,也非「修復式的正義」;換言之,拒絕接受「對不起」,只會延續自己的痛苦而已。所以要從傷害中走出,就要讓對方說出「對不起」,也讓自己學習接受「對不起」。這是最短、也是最有效的治療之道,因為原諒對方,才是真正的饒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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