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文珊
 
 
文學界一般公認,卡夫卡的短篇小說〈法律門前〉是現代主義的經典之作。而現代主義文學的特色,臺灣現代主義文學代表的王文興曾如此闡釋:「存在主義文學的特色,第一,是一種質疑的精神,或者說是一種否定的精神;第二個特色,是濃厚的思考精神。…這些風格,已經被吸收到整個現代主義的風格裡了。所以,存在主義已經是現代主義文學之中的主流。」對人生的荒謬感、對慣於強調本質的形上學傳統的批判與質疑,用表現主義或象徵主義的手法來突顯人的在世存有,這些在卡夫卡的〈法律門前〉無一不缺。
 
 
「在法律門前,站著一個門衛。一個農村來的男人走上去請求進入 法律之門」,小說以極簡的風格起了頭。男人為什麼要從農村來,為什麼要請求進入,法律之門裡面有什麼?卡夫卡一概不交代。只說了那個門對這個男人有著莫名的吸引力,他請求進去,他甚至彎下腰想看看門內的世界,他搬了個小板凳坐在門前,日復一日,年復一年。
 
 
男人對法律是如此執著,卡夫卡敘述男人幾近顛狂,他看到穿著皮大衣的警衛,他的鼻子,他的長鬍子,甚至和他衣服上的跳蚤說話。
 
  
男人的欲望之執著,突顯了進入法律之門困難的強大,而這帶出了第一個關於法律的質疑,法律之門不是對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是敞開的?男人對法律有著先入為主的本質性信念,因而來到法律門前。但直到死,他都不得其門而入。在死前,他有了另外的欲望,不是關於法律,是關於其他人,於是他問,大家不是都想了解法律是什麼嗎?為什麼多年以來,除了我,再無別人要求進入法律之門?
 
 
法律之為物,在小說中成了這樣一種東西:它既不存在,又無時不在。法律在,因為男人被法律治理著,所以,從頭到尾,他不敢也只能被動地等待警衛的允許。但這個看似具有莫大治理與規範力量的機制,卻從未在文中現身。法律之門是敞開的,但男人卻怎樣也看不清、摸不透,他彎腰,他蹲坐,他咒罵,他咕噥自語,他老在板凳上,往裡頭猛盯著瞧。他什麼也沒有看到。
 
 
乍看之下,卡夫卡的這篇短篇小說似乎在說,法律裡面,什麼本質也沒有,沒有持秤的女神,更沒有正義。
 
 
但存在主義其實並沒有這麼的直白。透過荒謬感,它有別的話要說,人既然被拋擲到了這個世上,他要如何策劃自己的在世存有。面對一個上帝退隱的世界,沒有上帝決定一切事物該是什麼,人必須抉擇,抉擇則別無選擇地成了意義的起點與終站。
 
  
所以,誠如一些文學批評所言,卡夫卡的作品是難解的,他的下一句話,不單是為鋪陳延續上一句話,更在顛覆先在的文本。於是,門口的警衛並不是解讀這篇小說的可靠敘事觀點,他自己也沒有真的看過第三個警衛。而就是在最黯淡與絕望之際,光出現了,「最後他(男人)目光黯淡,不過他現在在黑暗中發現了一 絲亮光,它頑強地透過法律之門照射出來。」亮光是象徵,在文學作品中,經常被用來比喻真理、正義、神聖。是在肉眼失去視力的情況下,執著的男人憑著堅信,看見了法律門後的亮光。
 
 
不少詮釋的重心都放在男人對法律的第一個質疑,為什麼法律不是對任何人任何時候都是敞開的。但「我」卻主張,按照存在主義「存在先於本質」的綱領,第一個質疑理當與第二個質疑合併來看。法律是什麼,取決於大家的態度。因此,首要的問題是,為什麼大家並不想理解法律到底是什麼,為什麼從來沒有別人來到法律的門前。文末,警衛其實沒有回答這個問題,他只說了其他人都不許進去,門是專為男人開的。但不許並不就意味著不想。所以,問題還在:為什麼大家都不想理解,不想像男人一樣執著,端著板凳硬是要看看法律背後到底有什麼?其莫大權力的來源到底是什麼?甚至,試著改變或顛覆這樣的法律權威呢?卡夫卡沒有提供解答。
 
 
在卡夫卡小說中提及的這些個欲望、質疑,與沒有解答,是虛構的,用的是現代主義文學敘事表現手法。但它比現實更真實地刻劃了我們的存在處境。
 
 
死囚邱和順的母親在119日的晚上過世了。或許,我們可以這樣卡夫卡式地形容這個平凡又不幸的母親,「一個遠道從鄉下地方來,搬著板凳,坐在法律門前的女人」。
 
 
2009年記者詹婉如的報導,稱女人的兒子邱和順有「三最」,「全世界沒有被告被羈押21年多的,全世界也沒有腳鐐像他戴了178個多月,第三項,全世界也沒有人被判24個死刑!」
 
 
邱和順的母親的遭遇裡,有著卡夫卡小說所有遺漏的細節:女人為了兒子的蒙冤,不辭辛苦遠道來到法律門前;法律為了虛構的皇后貞操,官官相護,明知沒有證據,卻也不敢宣布無罪開釋;法律門裡,沒有正義,但有女人的兒子命一條;女人在法庭的門外,既看,又說,哭求大家幫忙,讓阿順可以回家,一年復一年,直到死在了法律的門前。
 
 
卡夫卡在半夜寫著不帶一絲感情的奇幻故事,全在女人和兒子的身上成了真,有血又有肉。
  
 
我們不是上帝,不禁要問,法律的門內,會不會終究有著一絲光明?如果有更多人肯問法律為何物,肯為之生死相許,世界會不會有多一些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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