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比浪子重

文/南監劉同學

 

    以前吸毒時,毒品就是生活的一切,甚至是生命的全部,根本沒有心思享受生活裡其它的樂趣。而生命其實還有許多美好的部份,是我當時看不見的。

    我一直都像一棵只會吸收養分,卻不會結果的啞樹,但我的爸媽並不這麼認為;因為他們相信有一天我會改變,結出好果子。所以,他們並沒有因我一再入獄便放棄,反而,是用更多的愛來關心我。面對他們的愛,我不是死人,我清楚知道自己是幸福的,可是,我卻向沉睡的植物人,只能感受,而無力回報。

    有一天,母親來看我;那陣子正好報名監內的基督教班開始上課;我報名參加,沒想到因此得到醫治的良藥。

    我的母親今年已七十歲,不識字,那天為了省下父親的那份車資,一個人早上六點從台北坐火車來台南,短短的15分鐘會面,她必須付出來回坐一天火車的代價。

    那天結束探視,她到火車站因買不到座位,只好一路從台南站回台北,沿途累了,腳酸就去坐在火車門的階梯上休息。

    我從父親的來信中知道這件事後,本在服刑期間就不平安的心,更是無法平靜。那一晚,我根本睡不著。我不斷問自己:「為什麼媽媽要受這種苦,她做錯了什麼?」「為什麼沒有人肯讓位子給她休息,讓她只能坐在危險的車門口?……」

    我在胡思亂想中,腦裡浮起前一天在基督班上課時,聽傳道講起聖經中「浪子回頭」的故事,比起那浪子,我的罪更重。心中突然生出想要得救的念頭,我試著按傳道教我的方式祈禱:「我認我的罪,請祢憐憫並赦免我的罪,醫治我被毒品所綑綁的心,我的母親為愛我承受太多的苦難,我渴望母親能因我的得救,可以放下多年背負的重膽。」

    這是我第一次的祈禱,感謝主的垂聽,賜給我以後的平安,揀選我來到基督裡得以成為新造的人。從此,我開始每日像上癮一樣的歡喜禱告與讀經。這種歡喜好像發現一塊藏有寶貝的土地,讓我歡喜地變賣一切所有的來買下它。

    信主之後,感到祂就在身邊,隨時聽我祈禱,自從有這位最好的依靠,我不再覺得自己是孤單一個人。

    依舊是在同樣的環境裡生活,但是,因為內心的轉變,對生活的感受卻完全不同,我的心因得平安充滿像蜜一樣的滋味。一切的改變,是來自上帝的恩典,證明了聖經裡的一段話:「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馬太1926

    如果想改變生命,自己無力而為,打開心來基督裡,感受耶和華的慈愛,靠祂無所不能的力量,幫助自己得着生命的轉變。

    方法很簡單:「只要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1010

    有了平安的心,喜樂自然生出,對未來就充滿指望。感謝聖靈的指引及團契裡牧師和傳道的帶領,讓我能因見主面,得着滿足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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