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向寬恕與復和的倫理—推介《基督宗教與修復式正義》
文/基朗(教會牧師)
殺人犯與被殺害者的家屬之間,或兇惡的壓迫者與被欺壓者之間,有化解或和解的可能性嗎?除了藉由司法體系的判決與懲處,我們對於前述兩造之間關係的改善或修補,還能做甚麼?應該做甚麼?
修復式正義是近代的社會倫理思想,它有助於上一段所提之議題的探討。然而,修復式正義在台灣並未見廣泛的回應,也不見太多深入的探討。因此,本人非常高興看到陳文珊老師編著《基督宗教與修復式正義》一書,並撰文推薦之。
這本《基督宗教與修復式正義》是研討會的文集。研討會邀請的對象涵蓋許多領域的學者或專家,所以本書可讀性甚高。
從聖經、神學出發的文稿有四篇。陳南州藉著評介世界出名的南非「真相與和解委員會」,探討南非政府和人民如何面對並勝過血腥的種族隔離政策帶給人民的苦難。陳南州指出,根據聖公會主教屠圖的解說,南非「真相與和解委員會」之所以能夠運作,有賴於普遍深植於南非黑人文化的價值,就是認為個人與社群之福祉是密切關連的「吾佈恩度」(ubuntu)精神。換句話說,和諧社會之建構不能只是依靠司法,而是要從文化—與他人休戚與共、彼此尊重、寬恕同情的文化之建構著手。王貞文以創世記的兩個故事,即該隱、亞伯的故事,和約瑟與其兄弟的故事,來探討修復式正義的可能性。王貞文說,若要使台灣這片土地不再「埋冤」,就要學習「上主的步驟」,即明白判決不是報復,而是要生命延續,使台灣這個生命共同體得以在公義和仁愛相輔的過程中,重新恢復生命力。陳文珊則以死刑存廢議題來探討修復式正義的必要性與可能性。陳文珊指出,修復式正義的提出,是正義典範的轉移,基督教會應該在此議題上有所作為。雷敦龢的文稿雖然不在研討會中發表,卻是一篇充滿獨特洞見的文稿。雷敦龢指出,聖經的修復式正義,不侷限在罪責與刑罰上,而是社群關係的回復,有就是說,它不建立在傳統的權利之上,而是提出一個理想社會的遠景。
謝若蘭的文章是從原住民文化及其相關法令來探討修復式正義。謝若蘭指出修復式正義有其正當性和可能性,但政府應當建立符合原住民文化與需要的司法制度。從實務和經驗出發的文稿,有更生團契總幹事黃明鎮敘述他從其在監獄福音事工經驗而來的觀點,亦即愛的力量無遠弗屆。以基督的愛給人機會,會比報復更能使人—加害者和受害者同得釋放。林永頌則從其處理卡債族的親身經驗,以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務運作,談社會議題背後的不義制度、法令,並指出合理與公義在實務中的重要性。孫一信則以各項資料和數據,指出台灣稅制的不道德,並從基督信仰的角度作自我反省。陳效賢則是從其在台灣從事「行動訓練」(解決問題和改變情況)來談修復式正義。這些從實務出發的文章,可以開啟我們的心眼,拓展我們的視野,對修復式正義的理解大有助益。
很難得的是,長榮大學宗教研修學院院長王崇堯為這本書寫了一篇序,讓讀者可以很快地明白修復式正義和基督教會的關係。
我們的社會需要正義,也必須學習仁愛、寬恕,否則關係很難復和。《基督宗教與修復式正義》是一本我們不能只是閱讀的書,它邀請我們參與實踐,一起邁向寬恕與復和的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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