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所見作為被害人的佛教徒
文/溫金柯(象山腳下信佛的宗教研究人)
2007年7月,台大教授謝煥儒先生在上班途中,被煙毒更生人打死。當校方及社會各界一致因為不捨而憤恨不已時,其妻子張美瑛女士,卻以佛教的信仰,在第一時間就選擇原諒,並以此勸慰往生者。「我不要丈夫帶著仇恨離去,若是前世欠下的孽債,還了,當下解脫;如果沒有欠,那他就是示現菩薩,用死亡喚醒社會大眾要對更生人伸出援手。」張美瑛女士這樣說︰「無論原因為何,我都欣然接受。」
從佛教的經典來看,張女士的反應可以說是非常典型的。印度中觀論派創始者龍樹菩薩的傳人提婆菩薩的傳記,記載了提婆菩薩因為辯論降伏了婆羅門,但婆羅門的弟子卻因此懷恨,帶著凶器,在他獨處時加以暗殺。提婆菩薩臨終之前,不但憐憫凶手,指示他逃生的方向;等到弟子們發現意欲追捕,也被他所勸阻。他對悲傷痛哭、急欲尋仇的弟子們說:「諸法之實,誰冤誰酷、誰割誰截?諸法之實,實無受者、亦無害者,誰親誰怨、誰賊誰害?汝為癡毒所欺,妄生著見,而大號咷,種不善業。彼人所害,害諸業報,非害我也。汝等思之!慎無以狂追狂、以哀悲哀也。」這是從佛教的正見中,得到寬恕與悲憫的智慧。
佛教是透過放下執著,以遠離諸苦,是為其修習的原理。在這樣的信念下,佛教的第一個戒條是不殺生,即不傷害其他生命。不殺生的進一步修練是克服對其他人的怨憎,以及慈悲心。在佛教的基礎禪修課題中,有所謂的「慈心觀」,那是把對於朋友的愛心,透過禪修擴及一般人,最後擴及怨敵之人。
對於一切人都沒有恨意,是佛教修練的重要內容之一,因此如何尋思這一課題的教導頗多。《清淨道論》記載了很多這類的經句,如「別人做了卑鄙之事,你於是生氣──何以如此?你難道也想仿效他所行的這類舉止?」「如果你惱怒生氣,有可能你讓他痛苦,也可能並非如此。然而由於憤怒帶來的傷害,你確實受到懲罰。」
修復式正義是受害者與加害者達成寬恕與和解。一般所說的「修復式正義」的可能性,除了加害人的悔意之外,還要有被害人的寬恕,二者之間似乎是缺一不可。但是從佛教的經典來看,無論加害人是否有悔意,被害人都可以因於自己的智慧,不待對方的悔意即選擇寬恕。這比起修復式正義,從某方面來看,似乎還要更積極主動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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