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視不正義
文/丹尼爾.凡.奈斯(Daniel W. Van Ness,Exec Dir, PFI Centre for Justice and Reconciliation at Prison Fellowship International)
譯/陳文珊(玉山神學院助理教授)
假設有人給你一把神奇的鑰匙。用這把鑰匙,你可以開啟任何一扇門。沒有什麼可以躲得過你的法眼,也沒有什麼是你無法得知的。你會怎麼做?
我想,任何人處在這樣的情況中,都會受試探。畢竟,人們之所以把東西鎖起來,是為了不讓別人可以取得。但突然間,他們變得不堪一擊。我們則可以一夕致富。我們可以獲得所有有利的資訊。我們會發現那些其他人不希望我們知道的事。
即便我們永遠無法真的用上那把鑰匙,其他人也會因著它所帶來的權力,而對我們尊敬有加。這樣的人走到哪裡,都會是有權有勢的。
但鑰鎖不僅可以置人於門外。它們也可以用來入人於獄。如果我們被囚,這把神奇的鑰匙用處可大了,就像是獨家擁有免費的監獄門禁卡。沒有人可以把我們鎖起來。我們的確是自由的。
不僅如此,我們還可以釋放任何我們選擇釋放的人。如果某個朋友旅外時被外國政府下到監裡,我們可以釋放他們,帶他們回家。如果有人遭綁架,我們可以搭救。如果有人是冤獄,我們可以讓他們自由。
當耶穌第一次對群眾講道,他宣讀了以賽亞書61章一處提到彌賽亞的經文。他告訴聽眾,這處經文的應許己經在他的身上得到實現。彌賽亞的特點之一,是他可以讓被擄的得到自由,讓監獄的門大開。這是彌賽亞與撒旦不同之處,根據彌賽亞的相關描述,撒旦是會將人囚禁起來,並且絕不讓他們得自由的 (14:17)。
在以賽亞書的另一處,上帝向自視甚高的國家和宗教權威說話,他一點也不看重他們的所做所為,
「我所揀選的禁食不是要鬆開凶惡的繩,解下軛上的索,使被欺壓的得自由,折斷一切的軛嗎?」 (以賽亞書 58:6)
換句話說,上帝期待他的子民去實踐祂自己的作為,也就是讓那些被囚的人得到釋放。在這處經文中,他實際意思是,「我己經給你們鑰匙,去釋放那些受壓迫的人,你們沒有好好使用它,卻想用節期和儀式來討我的歡心。你們沒有用我的禮物,去做我的事工,我怎麼可能會開心?」
作為一名律師,一生都在與司法體制打交道,我對這些經文有很深的思考。上帝讓被擄的得自由,到底是在說什麼?從聖經的角度來看,這樣的正義會是怎樣的情景?聖經的正義肯定受害者,並且看重正當的行為準則,要求加害者賠償,並且是藉著衝突的解決,而不是排斥異己,來促進社會的和平。這樣的正義觀如何會窄化變成現今的模樣,只考慮被控一方的程序權利,並且刑罰那些遭到判刑定讞的?正當程序與應報,是現今司法的重要面向,但卻並非是正義的全部。
有關於這個主題,有太多的事情可說,也值得進一步去探究。但我不想進行這樣的探究。相反地,我要在這裡思考的是,對那些處在以賽亞的時代以及現今的人們,為何福音需要用如此強有力的方式去宣告「讓被擄的得釋放」?為什麼這對我們來說並不是理所當然的事?
我相信,這部分是源自於我們並不能看出這其中有什麼不正義可言。我們並沒有確實體認到,人們受到邪惡的束縛,背負著沈重的經濟負擔,受到壓迫而淪為罪的奴僕,甚或被擄。我們不認可這回事,因為我們視而不見。
為什麼我們對痛苦與不公義視而不見?為什麼我們費盡心力去假裝沒有這回事?
社會心理學家藍能(Milton Lerner)和一些人,在1960年代及1970年代的初期,曾做過一系列的實驗,來探究這些個問題。他的前提是,為了能生活下去,人們需要看待自身所處的世界,不僅僅是可以加以管理並預測的,還是正義的。我們活在正義的世界,人們可以得到自己應得的事物。不正義是例外,而非常規。
這樣的信念,在藍能看來,是非理性的。日常的經驗,以及我們的報章雜誌,與此相抵觸。人們經常無法得到自己應得的。現實挑戰了藍能所說的「根本的錯覺」(fundamental delusion),就是以為這個世界基本上是公義的非理性信念。事實上,藍能那本書的書名就是《正義的信念:一個根本的錯覺》。
藍能總結道,人們經常用五種方法來逃避面對不正義的事實。這些方法可以分為二類:否認,以及避而不見。
首先,他描述受試者所使用的技倆,也就是我們自己所慣用的,否認不正義的現實。第一,我們直接避開那些不正義會出現的情境,用白話來說,就是「不聽不看」。我們遠離那些會讓我們不得不正視不公義及不當受苦的處境。所以,我們不去醫院急診間,或是開車經過貧民窟。我們不去監獄探訪,也不自願去和那些犯罪受害者進行訪談。
倘若我們撞見不義的事,我們儘可能快速地抽身,「眼不見,心不煩」。越過報紙上孩童受飢的照片,只讀漫畫,或體育版面。
避而不見,並且快速抽身,是二種我們否認不公義現狀的作法。
但有的時候我們無法否認。我們遇見無可否認的證據。藍能發現,當我們不能避免不正義,或從當中抽身,我們會藉由重新詮釋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來試圖彌補,說事情其實並不是不正義。藍能歸納出我們習慣採取的三種作法。
首先,就是嘗試去詮釋這件事的結果,說「這最終都是為了大家好」。典型的作法就是把這整件事的時間框架往後延伸,直到當事人復原之後,再宣稱這件事基本上還不壞,即便當初看起來並不是如此。受苦使得這個人改變,靈性上有了不同的看見,所以,這畢竟不是件惡事。將事件的時間框架終極向後延伸,藍能主張,便是期待未來這一切能夠有所報償。
當然,我們知道,人們能夠在經歷悲劇之後變得更加堅強。保羅說,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但說「萬事都可以讓人得益處」,跟說「所有的事情都是好的」,這二者並不相同。重新詮釋,如同藍能所說,是在假裝這件事其實是好事,而不是件惡事。不該因惡事受苦的無辜受害者,事實上,長遠來看,其實是得了好處,只不過這好處暫時偽裝成惡事。
或者,我們會詮釋這件事的原因,「這其實是他自己招來的」。受害者使得苦難臨到自身。我們譴責受害者。如果女人沒有穿著不建議她穿著的服飾,她就不會被強暴了。如果男人沒有在夜間冒險走入危險的社區,他就不會被搶。如果我把窗戶全都上鎖,並且安裝警報系統,我就不會被闖空門。
沒錯,我們所做的與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之間或許有關連。這是預防犯罪的重點。但這並不意味著那是女人遭強暴、男人被搶,或是我家被闖空門的原因。但是,因為我們必須相信世界是正義的,所以我們拼命找理由,去說受害者其實必須為這件事負責任。
不幸的是,這麼做的同時,我們又再次地令受害者受到二度創傷。在那個時間點,受害者往往會懷疑「我是不是可以避免這件事情發生?」而他們周圍的人則一再向他們保證,他們的確犯了錯。通常,受害者必須不單處理原本的創傷,還得面對自己在這件事上的責任。
第三種詮釋的作法是貶低受害者的人格,「他們自做自受」。我們容忍一定程度的不正義發生在少數人或窮人的身上,因為「這並不會造成他們多大的不便」,或是「他們該當受到這樣的對待」。「窮人遇到這樣的事,那是因為他們懶惰」。既然這是肇因於他們個性的缺陷,我就不用在看到他們處在貧困中,或承受某種苦難或不公義,而感到不好過。
事實上,我們斷定,他們不過是得到自己應得的。我懷疑,這是一些針對同志社群的可怕攻擊事件背後的原因之一。
所以,如果我們不能藉著躲避或抽身來否認惡事,我們就會想法子重新詮釋。我們詮釋結果、原因,或是受害者的人格。
相較於我們習以為常的否認和視而不見,聖經則是務實得令人耳目一新。舉例來說,想一下新約三則故事是如何處理犯罪與正義的問題的: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撒該的故事,以及綿羊與山羊的比喻。
首先,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一個人在往耶利哥的路上遭到攻擊和搶劫,受傷倒在路旁。祭司和利未人裝沒事經過,只有一個遭人看輕的異端,一個撒瑪利亞人,停了下來,包紮了他的傷口,並且將他帶到旅店,還為他付了帳單。
其次,那個腐敗的稅吏撒該的故事。如果他活在二十世紀,而非第一世紀,他無疑會因為犯罪而遭判重刑。他爬上無花果樹,遇見耶穌,悔改,並且承諾「我若向誰多取,便要償還他四倍,並且要將一半的財產給窮人」。這是回到了舊約賠償的原則。
第三,區別綿羊與山羊的比喻。在末日的時候,耶穌說,他要判斷諸國,將他們分別開來,如同綿羊不與山羊同群一般。區分的標準?「我在監獄的時候,你來看我;我赤身露體,你給我衣服穿;我餓了,你給我東西吃」。
在這些故事中有三個功課。首先,這些故事都承認邪惡與不公義的存在。人們受到攻擊,在往耶利哥的路上遭搶。人們在獄中,赤身露體,並且飢餓。撒該的故事則提醒我們,人們受到剝削。罪行對整個社群造成戲劇性的、毀滅性的影響,它經常滋生不信任、懷疑和疏離。邪惡和不正義的確存在。
其次,耶穌要我們採取行動來回應,置身事中。他讚許好撒瑪利亞人。事實上,我們稱他為「好」撒瑪利亞人,即便他是一個異端,因為耶穌說「這人愛他的鄰舍,我願你們都如此行。」當然,綿羊與山羊的區分,是建基在國家對不公義和需要採取怎樣的回應上的。耶穌要我們有所回應。
第三,上帝對不公義的回應帶有救贖的盼望。在這些故事中,採取行動,便是去包紮傷口,照顧受傷的人。這在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中甚為清楚,回應不只是打電話叫警察,或是開始究責,以確保往耶利哥的路上能夠佈署足夠的警力,即便這些也可能是適當的作法。當他看到受傷的人,他清潔並包紮傷口,好讓受害者能夠逐漸得到痊癒。在山羊與綿羊的比喻中,萬王之王尋求那些曾經在他飢餓時,給他東西吃,在他赤身露體時,給他衣服穿,在他下在監裡時,去探望他的人。而撒該的故事提醒我們,聖經正義的基本用意,就是要把事情導正。賠償的原則,就是要讓加害者負起責任,來彌補受害者的損失。
我剛才說,上帝對不正義所作的回應,其目的在施行拯救。為什麼我這樣說?我們豈不是那個該當負責修補的?山羊與綿羊的比喻說的不正是這點?
讓我們再一次細讀這個比喻。王早就在那兒,在監獄與囚犯同在,與那些沒有衣服可穿的人一起赤身露體,同那些挨餓的人一起忍飢。耶穌稱讚那些如此行的人,因為他們做在他的身上。
為什麼王會在那裡?為了建造公義的國度。讓我們注意以賽亞書42章提到基督的經文:
「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他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他的聲音。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他不灰心,也不喪膽,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
當我們祈求耶穌開我們的眼,我們這才開始看見,他如何在世上動工,建造公義的國度,醫治受害者的創傷。這意味著,我們所需做的不過是和他一起同工。事實上,這就是教會的事工──去看見、辨別上帝在何處動工,並且與祂相連結。
當耶穌開啟我們的雙眼,我們便看見不正義和不幸。這摧毀了我們的錯覺,就是誤以為這個世界就是樂園。當他開我們的眼睛,我們便能夠看見他在動工,建立公義,並帶來和平。我們也就能夠看見,他要我們去做的事。
最後一件事,以為世界是公義的、平安的,這樣的信念或許不合乎理性,但我相信這樣的信念是建基在其他的事上,而不是錯覺。我相信,這是建基在期望,我們靈魂深處的期望,期望和平、和諧、公義,以及對樂園的期望。
路易士(C. S. Lewis)在《如此基督教》中提到這種無法獲得滿足的渴望,渴望那我們未曾經驗過的事,他這樣說,
「倘若我發覺在我裡面有種渴望,而這個世上沒有任何的經驗可以滿足這樣的渴望,最可能的解釋是, 我是為了另一個世界而受造的。」
期望生活在一個公義和平的國度,並不是非理性的。那是造我們的上主原本要我們生活的世界,有公義和平的世界,祂將這樣的渴望放在我們心裡。在這樣的世界裡才有平安:和平、和諧、滿足,和整全。在這樣的世界,人們,甚至動物,都能夠和平共存。
這個美好的世界曾經存在過。亞當和夏娃生活在其中,但罪破壞了平安,美好的世界就此結束。通往樂園的門關上了,我們再也回不去。
但身為基督徒,我們仰望救主,以及聖經救贖的故事。保羅在羅馬書告訴我們,受造之物得以脫離敗壞的轄制,並且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
這意味著,我們基督徒可以告訴世界,它的期望,對公義、和平和安全的渴望,這是好的,這是植根於真正真實的事物。
事實上,聖經確實記載世界曾經是怎樣的,而且有朝一日它會再次回復那樣的光景。以賽亞書32章15-18節這樣說,
「等到聖靈從上澆灌我們,曠野就變為肥田,肥田看如樹林。那時,公平要居在曠野;公義要居在肥田。公義的果效必是平安;公義的效驗必是平穩,直到永遠。我的百姓必住在平安的居所,安穩的住處,平靜的安歇所。」
為什麼我們忽視不正義?答案是我們害怕,所以,我們閉眼不看。我們害怕,因為問題太多、太大,因為它們危及我們把世界看作平安、可預期的世界觀。
耶穌提議我們張開眼睛去看。去看,不只看見不幸,更看見他在中間動工。去看,看見我們可以怎樣做,好帶來公義與和平。
在不公義的地方,打造公義的國度;在創痛的所在,施行醫治;在衝突當中,促進復和;在仇恨之處,播下愛。這就是耶穌邀請我們與他一起同工的。
宋旦.克拉克(Sundar Clark),是印度馬德拉斯的主教,那裡極度的貧窮,以致於他祈求上帝教他如何為此祈禱。這是上帝賜給他的禱文,
「天父,賜我們眼睛,讓我們可以看見不公義制度底下的受害者。賜我們耳朵,叫我們可以聽見他們的哀嚎。賜我們聲音,可以為那些默默無聲的人仗義直言。賜我們一顆心,去服事你,服事你的兒子,耶穌基督我們的主。靠著主名,我們得以如此祈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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