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同學
「誰領你到這裡來?你在這裡做什麼?你在這裡得什麼?」(士師記 18:3)這段經文讓我開始想一想自己在監獄的生命,想找出它的答案來。
關於我的成長背景:父親是公務員,母親在聯勤兵工廠上班,有一個會讀書的哥哥,親戚都是民間信仰拿香拜拜的,我是家族中,第一個信耶穌的。
父母在我讀國中時就離婚了。媽媽把希望全放在孩子身上,為了我們有機會受較好的教育而再嫁。我十五歲就離家,當時騙媽媽是到桃園當麵包學徒,其實是加入幫派混黑道。七十六年送母親到機場,她赴美不到二個月,我即因幫派間的糾紛,持有槍械被捕。剛滿十八歲,警方便將我提報流氓,送到警備總部管訓三年。結訓出來,交了一位舞小姐當女友,受她的影響,不抽菸的我,竟然也跟著她一起吸海洛因。染上毒癮後,敗壞的生命更是墮落到地獄裏,老大知道我吸毒,非常生氣,最後只好放棄我。
第一次吸毒被捉,判刑三年六月。關二年假釋,出獄後與女友再連絡,又吸毒。當時還有兵役未服,自覺如此下去不行,趕快入伍順便戒毒,當完兵退伍,雖然戒掉海洛因,卻改吸安非他命。第二次被捕,連其他案件共判七年四月,關了四年假釋,出獄後回到以前的幫派,參與搖頭店的管理。日夜顛倒的生活,讓我又開始吸海洛因,這次不但施打還販賣。被捉後,檢察官以販售一、二級毒品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沒想到法官非但沒有重判,還依職權減輕刑度輕判八年。但我不領情,仍上訴想求無罪,一心只想趕快出去再操販毒事業,連同上次假釋殘刑,這次共需服刑十一年四月,服刑期間,還是滿腦子作惡的念頭。
四月一日服刑就滿七年,雖多次吸毒入獄,父母一直沒有放棄關心我。但我知道自己無力悔改,正如保羅所說:「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 7:18)就算出獄,我還是會犯罪,面對自己的軟弱:「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 7:24)
感謝主!靠著耶穌基督的救恩,讓我於三十八歲這一年在台南監獄認識主。當第一次在聖經讀到畢士大池畔的那癱子,好像看見自己過去被罪綑綁的人生。耶穌的話就像是在對我說:「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約翰福音 5:14)確定自己在獄中遇見了主,並得著醫治與救贖,過去被罪轄制的身體已被釋放,感受到什麼叫真正的自由。
信主後,決定把重生的生命獻上,唯有緊跟著主,這新的生命才能長大,離開祂,無疑是再走死路。有人問:「你出獄有何打算?」這問題讓我想通了一件事,跟隨基督,就不用為將來打算,只當保守自己的心堅定不移,竭力追求神的國、神的義,未來的事就交由神來帶領。若要再走人的道路,與世俗為伍不外乎求名、求利,只會讓我再犯罪,而「罪的工價就是死。」(羅 6:23)
當我看到身邊的同學,在苦毒中抱怨生活沒有自由時,就想起自己以前也是如此不安。但現在我知道只要信主,可以幫助我們重拾對生命的盼望。所以求神給我傳福音的恩賜,能講基督的奧秘,把這信主使人得救的好消息與同學分享,用自己的改變做見證,為主做工是我對未來的打算,也是唯一的目標。
求神賜我堅定的信心,讓我有智慧的言語和愛人的能力,在這裡活出見證,成為貴重的器皿,請您們為我禱告。
「因為我知道,這事藉著您們的祈禱和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終必叫我得救。」(腓 1:19)
留言列表